“稅收籌劃”又稱“合理避稅”。它來源于1935年英國的“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案。當時參與此案的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對稅收籌劃作了這樣的表述:“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如果依據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繳稅,那就不能強迫他多繳稅收。”這一觀點得到了法律界的認同。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稅收籌劃的規范化定義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取得節稅(Tax Savings)的經濟利益。”
國內公司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工作流程是籌劃人員(企業財務人員或中介機構等)在實施稅收籌劃過程中所采取的基本步驟和方法。制定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工作流程是順利開展籌劃活動的首要條件和重要保證。在稅收籌劃過程中采用恰當合理的工作流程是實現籌劃目標的重要條件,是影響籌劃效率和效果的重要因素。恰當合理的稅收籌劃工作流程可以使籌劃活動有條不紊地進行,提高籌劃工作的效率,保證籌劃工作的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