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晟 / 2018-09-28
【新晟網】近日,中稅協在昆明召開業務準則和發展委員會工作會議,中稅協副會長兼秘書長李林軍、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制度處調研員李敏、云南省注冊稅務師協會會長蔡杰,中稅協業務準則和發展委員會和規則制定課題組及業務準則部成員參加會議。會議由業務準則和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郭洪榮、委員顧建敏分別主持。
李林軍指出,在放管服的時代背景下,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13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涉稅專業服務的八項業務,提出“全國稅務師行業協會負責擬制涉稅專業服務業務規范(準則、規則) ,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后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將制定行業業務標準規范的重要工作委托給中稅協,是對稅務師行業的信任,也是對稅務師行業專業優勢的肯定,我們要依托各級稅協及稅務師事務所,不遺余力地完成好涉稅專業服務業務規范擬制工作。根據《公告》規定的八項業務范圍,兼顧行政監管需求和涉稅專業服務執業特點,按照業務基本準則、具體業務規則和業務指引的總體框架,在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下,分類分批抓緊完成擬制任務,報送總局批準后實施,不斷促進涉稅專業服務走向法制化、規范化、信息化。
李林軍強調,稅務總局任榮發總經濟師在稅務師行業黨委書記培訓班上指出“稅務師行業是涉稅專業服務市場的主力軍。要堅持納稅申報代理和稅務咨詢主體業務地位,積極開展全流程服務和全面代理服務。要深化深耕納稅申報全流程代理服務,不斷擴大代理客戶范圍,拓展對小微企業的全面代理業務。”為進一步貫徹任總的講話精神,探索稅務師行業轉型升級的新路徑,中稅協確定優先制定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納稅申報代理業務規則,抓緊建設納稅申報實訓基地,開發、推薦軟件工具,積極開展批量申報試點,推動這項業務在全行業的開展。目前全國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約4000萬戶,而且每天還在大量產生,這一群體的涉稅專業服務需求巨大。中稅協要引導稅務師事務所主動為他們提供適合對路的產品與服務,幫助他們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制度處調研員李敏對《涉稅專業服務業務規范擬制方案》提出了以下指導意見,一是做好涉稅專業服務業務規范的整體架構設計,關注并重視業務規范制定中涉及的基礎概念研究、行業現有執業準則體系和涉稅專業服務業務規范的關系研究。不能簡單地將行業現有執業準則平移。二是定位準確。擬制行業規范要突破行業局限,考慮稅務機關征管要求。要站在全體業務執業者角度思考并研究執業規范層級結構、具體內容和條款表述。三是參與草擬業務規范的專家應該是該業務的具體實踐者、頂尖業務高手,具有專業特長。四是代理類業務規范的細化要兼顧正在實施的納稅服務規范(2.3版)的要求和正在進行的深化征管改革的方向要求。五是中稅協擬定的涉稅專業服務業務規范的整體架構及具體實施方案,需上報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審定后方可實施。
與會委員重點討論了中稅協關于《涉稅專業服務業務規范擬制方案》和《小微企業納稅申報代理業務規則擬制計劃》,提出以下意見:
一是擬制基本準則。按照《公告》規定的八大類業務,相應擬制“納稅申報代理業務基本準則、一般稅務咨詢業務基本準則、專業稅務顧問業務基本準則、稅收策劃基本準則、涉稅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納稅情況審查業務基本準則、其他稅務事項代理業務準則、其他涉稅服務業務準則”八項基本準則,以確定每項業務的概念定義、內涵外延、基本程序和操作規范。
二是擬制具體業務規則。可分稅種、分行業、分事項擬制,做到業務全覆蓋。
三是擬制業務指引和業務需求。通過擬制業務指引,鼓勵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探索、創新業務;通過擬制業務需求,將規則轉化為執業軟件,促進涉稅專業服務標準化、信息化。
四是做好新舊準則規則銜接。對總局、稅務師行業以前發布的準則、規則未覆蓋的業務,重新擬制;對原有準則、規則基本適應現行政策和現實發展的,進行修訂;對不適應現行政策和現實發展的,予以廢止。
五是優先擬制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納稅申報代理業務規則。應突出申報資料歸集準備、數據勾稽關系分析、發票管理和建賬、申報表編制和申報程序等重點,注重業務和信息技術的結合。
會議同時論證通過了《建筑業增值稅納稅申報服務業務規則》等九項執業規則及相關業務需求的開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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